凯龙高科(30091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6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48%。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20日。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于2025年7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1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6)。 (三)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四)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核 (五)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七)2024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八)2025年7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关于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第四条“额外限售期”的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上述各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后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具体以实际办理的解除限售时间为准。 (二)关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20日 1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48%。 (四)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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