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68877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八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5日15:30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301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延铭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等;(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行权/归属资格、行权/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9)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12)授权董事会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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