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600332):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5-06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白云山”)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4,711,699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下同),增加股本334,711,699.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 1,625,790,949.00元。截至2016年8月11日止,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4,711,699股,每股发行价格23.56元,募集资金总额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63,446,528.33元。其中新增股本334,711,699 元,增加资本公积7,528,734,829.33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为1,380.7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为766,170.29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 定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 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锦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沙面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沙面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杨箕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设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8月29日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三方监管协议》。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下属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药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以下简称“何济公药厂”)分别在光大银行杨箕支行、广发银行沙面支行、广发银行沙面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1月24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述银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白云山制药总厂”)、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厂(以下简称“化学制药厂”)和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汉方”)分别于2018年7月12日、2018年9月25日和2019年8月20日与华泰联 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芝林药业”)于2019年9月11日与华泰联合 证券、公司、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于2020年1月将“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原光大银行杨箕支行变更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并于2020年2 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拜迪”)、明兴药业和采芝林药业于2020年5月7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总院”)于2021年8月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80.76万元,累计已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6,170.29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产生的效益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 中,该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 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至2016年12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238.2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7年1月3日出具信会师报【2017】第ZC10002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238.2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2月9日完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0.8亿元、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的募集资金10亿元的用途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编号为2018-095和2018-098的公告,日期为2019年3 月28日、编号为2019-024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38,428.87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的募集资金10,472.5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金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编号为2020-075和 2020-076的公告,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编号为2020-088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已将原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按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将变更资金划转至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之研发投入中的11,842.90万元变更至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38,400.00万元变更至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2日、编号为2021-046和2021-048的公告,日期为 2021年9月30日、编号为2021-063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除上述外,本公司未有其他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分别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编号为2018-095和2018-096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编号为2019-099和2019-101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 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编号为2020-075和2020-076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1和2022-053 的公告)。 除上述外,本公司未有其他延期募投项目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批准 报出。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己完工但尚未完全达产,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 期)项目已完工处于项目运营期内。前述4个项目均处于投资回报期内,各募投项目产生的税后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运算得出。何济公药厂易地改造项目已终止, 变更投向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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