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68806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68,198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33.45元,共计募集资金5,560,621,023.1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8,031,051.16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262,293,444.49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15,737,606.67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282,589,971.9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333,763.0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1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8号)。 (2)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911,755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42.97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068,112.35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及持续督导费7,1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6,698,113.2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401,886.7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918,968,112.3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45,005.5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914,724,993.6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1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万元,其中168.00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余1,665.38万元发行费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支付;截 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1,665.38万元中的256.73万元已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因此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上述1,408.65万元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2)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外部费用464.50万元,其中186.60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余277.90万元发行费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 的账户支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277.90万元已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因此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上述277.90万元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2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1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苏市支行及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及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及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21906761410303)、中国银行乌苏市支行(107089861989)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21906761410008)、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银行账号:310066137013009237389)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 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前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万元 [注2]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3]公司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营业收入 [注4]公司“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存在结余资金的原因系: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 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存在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上述应付尾款及其他后续支出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5]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存在结余资金的原因系: 1.“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 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1)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技术)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是在乌苏技术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和凯赛(乌苏)生物材料有 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酰胺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启动的,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实施时有效利用了上述已建成项目的可共用的资源,比如,利用成盐系统设备的负荷余量;利用车间空置区域,对 聚合、切片等设施进行部分配套改造,利用动力、仓储等生产辅助系统的设施余量等,避免了重复建设,有效节约了该项目的建设成本;(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 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注6]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7]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延期原因系:由于当前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需要陆续建成投入运行,同时考虑聚酰胺客户需求释放有一定过程,经 与当地政府协商沟通,分批投产具有更高的经营效益。因此,公司决定将项目建成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并计划于2024年底先行建成部分产能。由于项目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计算其效益 [注8]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9]公司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使用205,118.8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10]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超募资金的利息收入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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