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00003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桑达A 股票代码:00003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士刚 住所及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044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与陈士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桑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桑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10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四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8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陈士刚 1.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宏图嘉业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1.基本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宏德嘉业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士刚、宏图嘉业、宏德嘉业不存在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士刚持有宏图嘉业25.9679%合伙份额,为其有限合伙人;持有宏德嘉业 15.1454%合伙份额,为其有限合伙人。陈士刚持有深桑达48,595,47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27%,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各持有深桑达35,581,603股股份,持股比例各为3.13%。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士刚系宏图嘉业、宏德嘉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三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因宏图嘉业、宏德嘉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三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本次权益变动。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陈士刚不再担任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导致三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三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陈士刚、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触发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2025年8月14日晚间,公司收到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出具的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营业执照》,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不再由陈士刚先生担任,三方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陈士刚先生、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5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陈士刚先生、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三方不再构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陈士刚、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陈士刚先生提交的辞去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等职务的书面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陈士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陈士刚先生不再担任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导致三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三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陈士刚先生、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均未变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深桑达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第四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深桑达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陈士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士刚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宏志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倪 忻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陈士刚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宏志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倪忻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士刚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宏志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倪忻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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