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000593):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21:46:16 中财网
原标题:德龙汇能: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总裁工作细则

[经2025年8月14日公司十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保
证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赋予经营管理班子的职权,明确其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利,履
行法定代表人义务。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协助
总裁进行工作。

第五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总裁职权;
(二)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
工的聘用和解聘(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的除外);
(三)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副总裁行使以下职权:
(一)按照总裁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二)在总裁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
(三)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
构变更等事项向总裁提出建议;
(四)决定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
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裁;
(五)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
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向总裁提出建议;
(七)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根据总裁授权代总裁职务;
(八)总裁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在总裁领导下开
展日常工作;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订公
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
规定,并报总裁批准;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财务报告,
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五)按照总裁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
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就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
更等事项向总裁提出建议;
(七)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
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
会、指定董事)、总裁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
解决方案;
(九)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
要的金融支持;
(十)董事会、总裁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经营管理班子研究工作、议定
事项的工作会议,是经营管理班子相互沟通、加强配合、共同决
策的工作方式,全面履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职责。

经营管理班子组成成员为: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原则上均需参加总裁办公会议。

第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特殊情况下总裁可委托
副总裁主持。

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相关负
责人以及公司部门经理列席会议。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有下列情形之
一时,应立即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董事会提议或总裁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及列席人员范围经总裁
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一天通知出席及列席者。特殊情况可临
时通知。

第十二条 各部门和人员需提交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
应事先请示总裁。为保证会议质量,讲究会议实效,力求精、短,
会议原则上不得穿插临时议题和与会议既定议题无关的内容。

除特殊情况外,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一天送达出席会议
人员阅知。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题包括:
1.传达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
2.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3.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
案和公司资产用以抵押融资的方案;
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5.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6.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
7.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方案,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8.公司《章程》规定由总裁决定或提议的人事任免事项;
9.涉及多个副总裁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10.审议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交的改革、管理、营销、技
术进步等方案;
11.听取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汇报、
述职报告;
12.总裁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经营管理班子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拟订下一
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资金筹措计划、
各种费用开支计划、及资本运作计划,报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经营管理班子在拟订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
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
利益的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对决定事项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
一致,当有意见分歧时,以主持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的意见为准。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作出,
会议纪要或决议内容主要包括:会别、会次、时间、地点、主持
人、参加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或决议由会
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

经主持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签署后,由经营管理班子负责实
施,总裁指定的专人督办。形成会议决定后,个人意见可以保留,
但要服从大局,认真执行或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不得推脱或拒绝
执行。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传播密级会议
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设行政管理负责人员,具体处理总裁日常事
务,组织办理总裁办公会议会务工作,保管、存档总裁办公会会
议纪要或决议。

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有关承办部门要注明密级,会议
结束后由行政管理负责人员收回。

第四章 经营事项审批权限
第十九条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裁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审批相关事项,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

第二十条 人事管理权限:公司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职务调
动、解聘及新聘用员工,须报总裁审批。除董事会聘用人员外,
总裁有权对公司所有人员进行调整,其中特别重要人员调整须报
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合同、文件签署权限: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对外文件,总裁需严格把关,维护公司
利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守
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协议项下的权利
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下列额度的对外交易须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或授权后方可实施:
(一)未达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重大交易、日常
交易、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

(二)交易金额超过上述条件的,应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总裁办公会议还应对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交易标的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和交易产生的利润等其他指标的重大性
进行判断,对于判断属于重大的交易,即便成交金额在总裁办公
会议审批权限以内,也应该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若存在评估
值的依高者计算,所称“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

第五章 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 总裁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及董事会的要求,定期
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以及年度
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等;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四)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六)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七)董事会要求的其他报告。

第二十四条 报告可以口头方式,也可以书面方式。董事会认
为需要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
《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六条 除本细则另有规定和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细
则所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细则生效后颁布、修改
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
权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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