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监事会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阳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 3人,实际表决监事 3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报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1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公司财务情况、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障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修订后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公司 2024年度审计任务,所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8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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