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20:51:48 中财网
原标题:美信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9月 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9月 3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8月 2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 2栋 A座 1902室。

二、会议审议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 1至议案 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日,9:00-11:30,13:00-16:00.
2、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新南金湖一路 3号 1号楼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或者传真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新南金湖一路 3号 1号楼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3500
3、出席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无法现场登记的异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用电子邮箱、信函或传真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年 9月1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需准备的资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四)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0769-86766535
联系传真:0769-86761549
电子邮箱:wanglj@fpe.com.cn
联系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新南金湖一路 3号
邮政编码:523500
6、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577”,投票简称为“美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说明:
1、以上议案,可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本授权书中,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须在委托人处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在委托人处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提案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致: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5年8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美信科技(301577)股票 股,拟参加美信科技于2025年9月3日下午15:00召开的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致: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5年8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美信科技(301577)股票 股,拟参加美信科技于2025年9月3日下午15:00召开的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5年 9月 1日 16:00前将本参会股东登记表及登记需准备的资料以电子邮件或邮寄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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