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20:26:14 中财网
原标题: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会议

5.主持人:田生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776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232,832,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9%。其
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1名(代表2名股东),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4,13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
表决的股东共计77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701,84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表决结果:230,048,9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
2,631,728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152,200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5,917,920股同意,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8,701,848股的
68.01%;2,631,728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24%;152,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32,124,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
47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36,300股弃权,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993,748股同意,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8,701,848股的
91.86%;47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5.42%;236,3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建胜 李 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