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30007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20:25:53 中财网
原标题:碧水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7月31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至2025年8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14,759,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328,178,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00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86,581,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84,745,6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反对票 8,656,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7%;弃权票21,357,869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56,567,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3.91%;反对票8,656,308股;弃权票21,357,869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延安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85,930,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反对票 7,584,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0%;弃权票21,244,269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57,752,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4.55%;反对票7,584,608股;弃权票21,244,269股。

3.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84,964,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反对票 8,48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6%;弃权票21,309,769股。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57,752,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4.03%;反对票8,485,541股;弃权票21,309,769股。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8,805,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反对票 24,75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3%;弃权票21,204,669股。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62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37%;反对票24,750,072股;弃权票21,204,669股。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6,885,8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反对票 26,577,5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5%;弃权票21,296,469股。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8,707,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4.34%;反对票26,577,572股;弃权票21,296,469股。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6,840,7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反对票 26,621,6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弃权票21,297,469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8,662,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4.32%;反对票26,621,672股;弃权票21,297,469股。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8,669,5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反对票 24,829,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4%;弃权票21,260,3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491,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30%;反对票24,829,957股;弃权票21,260,384股。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8,918,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反对票 24,558,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2%;弃权票21,283,6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739,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30%;反对票24,558,071股;弃权票21,283,684股。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8,638,5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反对票 24,878,7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4%;弃权票21,242,5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460,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28%;反对票24,878,757股;弃权票21,242,584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8,70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反对票 24,811,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4%;弃权票21,242,5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527,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32%;反对票24,811,188股;弃权票21,242,584股。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8,87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反对票 24,642,9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3%;弃权票21,242,5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695,7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41%;反对票24,642,988股;弃权票21,242,584股。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8,5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反对票 24,904,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4%;弃权票21,324,6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352,4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22%;反对票24,904,188股;弃权票21,324,684股。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9,052,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反对票 24,496,1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2%;弃权票21,211,5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873,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50%;反对票24,496,171股;弃权票21,211,584股。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69,119,1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反对票 24,335,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1%;弃权票21,225,2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1,020,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58%;反对票24,335,402股;弃权票21,225,284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王玉林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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