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002772):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20:24:36 中财网
原标题:众兴菌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5-05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0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2025年 0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 0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 09月 1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09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年 09月 15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 09月 15日下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 09月 09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09月 0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拟续聘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2.00《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 > 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 √ 的子议案数:(3)
2.01《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0)
4.0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4.1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 2.00及议案 4.00需逐项表决;议案 2.00各子议案 2.01-2.03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资料到达公司时间为准(登记资料应在登记时间内送达)。

(二)登记时间
2025年 09月 10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三)登记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钱晓利
2、电话:0938-2851611
3、传真:0938-2855051
4、电子邮箱:gstszxjy@163.com
5、邮政编码:741030
6、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08月 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2,投票简称:“众兴投票”。

2、议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09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年 09月 15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 09月15日下午 3: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水众兴菌业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水众兴菌业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关于拟续聘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2025 案》   
2.00《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3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2.01《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 1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4.0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   
4.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   
4.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 的议案》 >   
4.09《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 制度 >的议案》   
4.1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 范>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注: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

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 否( )

三、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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