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皖维高新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5-04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九届九次会议,于2025年 8月13日在公司研发中心7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际到会3人,监事会主席潘友根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暨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项目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我国资源格局变化趋势,满 足企业建设实行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要求,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项目所涉及的工艺技术安全环保,知识产权自主可控。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有效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实现关键材料的进口替代,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效降低成本,增强下游制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该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资组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暨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发表如下审 核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相应调整和修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 订〈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25-046),以及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全文。 三、报备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 8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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