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002153):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2:35:34 中财网
原标题:石基信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3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5年8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31)。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9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号石基信息大厦 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 件的议案》
2.0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更新后)的议案》
2.01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0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03发行对象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2.05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2.06发行数量
2.07股份锁定期安排
2.08过渡期安排
2.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00《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2.00《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4.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 阅报告的议案》
15.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16.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 议案》
1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18.00《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议案》
1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除议案19外,均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3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32)等相关公告文件。

以上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按照会议登记时间至会议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联系人:罗芳 韩倩
电子邮件:ir@shiji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36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3”,投票简称为“石基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 2025年 9月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更新后)的议案》   
2.01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0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03发行对象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2.05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2.06发行数量   
2.07股份锁定期安排   
2.08过渡期安排   
2.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 定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00《关于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议案》   
12.00《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议案》   
13.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4.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 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5.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16.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 诺事项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18.00《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 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1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上述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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