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董事会决议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0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曹余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468,688.1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67,161,053.7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16,670,983.7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1,399,792,044.5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49,826,680.2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1,433,110,574.84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399,792,044.5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经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总股本500,543,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016,315.95元(含税)。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宇华精机、安徽贝斯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累计额度有效范围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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