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05名,代表股份316,745,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503%。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名,代表股份296,063,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96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593名,代表股份20,681,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3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98人,代表股份72,054,7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545%。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301,275,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61%;反对15,044,0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96%;弃权42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585,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8.5309%;反对15,044,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8787%;弃权 4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冉令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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