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万恒(600241):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0:16:09 中财网
原标题:时代万恒: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8月25日
大连
目录
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程.....................................2二、股东会会议材料.................................................31、关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32、关于制定《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4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5日14点00分
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时代大厦12楼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具体如下: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人员:股东及其代表,公司董事、公司聘请律师
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

序号议 案
1关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制定《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二、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三、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四、公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
五、宣读股东会决议
六、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八、宣布股东会结束
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之 一
关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现任总经理李治斌先生将于2025年8月31日任期届满。

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
性,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拟由董事长孙玉昌先生兼任总经理一职,任期自2025年9月1日至产生新的总经理聘任决定为止。

孙玉昌先生(个人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事前已通过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本人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条件。

附:个人简历
孙玉昌,男,1971年5月生,东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专门
化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在职香港公开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6年至2011年任辽宁省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其中2009年至2011
年任辽宁省盖州市副市长(挂职)。2011年至2023年4月,历任辽
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临时负责人、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4月至2025年2月,任辽宁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化改革办公室主任。2023年12月至2025
年2月,任辽宁新通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
年2月至4月,任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
记。2025年5月至今,任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之 二
关于制定《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时代万恒已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董事会换届且取消监事
会,现制定《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附后)提请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原《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附: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完善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计发薪酬的董事(含董事长)。

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
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参与公司内部与
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二条董事薪酬与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激励约束原则。实现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
配、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个人薪酬与公司效益相结合原则。强化个体利益与集
体利益关联度,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经营业绩提升。

(三)统筹兼顾原则。个人薪酬与全体员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促进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的归口部门,
负责处理董事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董事薪酬制
度与考核制度、薪酬方案与考核方案的拟订工作,实施董事年度
和任期考核。

第五条董事的薪酬制度与考核制度、薪酬方案与考核方案、
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兑现等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章年度薪酬与任期激励
第六条公司董事的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按一定比例
构成,其中基本薪酬不超过年薪标准的40%。

(一)基本年薪为固定薪酬,平均按月计发。

(二)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计发。绩效年薪可按月预
支,预支部分合计不超过本人绩效年薪标准的50%,最终根据经
股东会通过的年度实际考核兑现方案调整,多退少补。

第七条任期激励是与董事任期考核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
入,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在不超过本人任期年薪总水平的30%以
内确定,即: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三年应发年薪之和×30%×任期考核评
价系数。任期考核评价系数为任期考核综合得分对应的百分比。

(一)任期考核综合得分≥70分,适用于以上公式计算任
期考核评价系数;低于70分的不发放任期激励。

(二)因董事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施任期激励;非
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结合本人实际任
职时间计发任期激励。

第八条董事的全部薪酬收入为税前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
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应当按照国家和
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前述税费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九条董事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未履行或者未正
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公司根据党纪政纪处分和资产
损失责任认定结果,对责任人扣减当年绩效年薪或追索扣回部分
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十条董事的业绩考核包括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
本人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挂钩。年度和任期考核均采取百分制,
各项考核指标权重之和为100%。

第十一条董事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内容应合理区分、
各有侧重、有效衔接,以定量指标为主、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确定
考核指标和内容。

(一)年度考核主要指标
1.经营效益类指标:关注关键财务指标的健康状况和盈利能
力,考核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收益、资金效益、费用控制
率等年度关键经营效益类指标达成情况。

2.股东回报类指标:关注市值管理与股东回报,考核股息支
付率、市值变化、市盈率等市场估值指标。

3.管理提升类指标。关注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考核研发投入、合规管理、治理评级、内控评价、信披质量等管
理提升指标。

4.约束类指标:关注债务风险、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
污染、违法违纪等风险处理指标。

5.激励类指标:主要考核重大专项任务完成情况。

经营效益类、股东回报类、管理提升类指标采取定量与定性
相结合方式考核,权重分布原则上为60%和40%;激励类和约束
类指标不占权重,采取加减分考核。

(二)任期考核主要指标
1.质量效益类指标:主要考核任期公司经济效益、资产保值
增值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

2.中长期发展类指标:主要考核制订清晰可行且符合公司长
远利益的战略规划,监督战略有效执行,确保资源合理配置支持
战略落地,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及时调整或推动战略调整。

第十二条计分规则
(一)年度考核计分
1.经营效益类、股东回报类、管理提升类各项考核指标权重
之和为100%,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得100分;超额完成的,每超
过0.1-1%加1分,最高加到120%为止;未完成目标的,每降0.1-1%
扣1分。

2.约束类指标采取扣分方式,每项未完成指标根据个人职
责、责任大小,扣1-3分,累计最高扣10分。负有重大责任的,
考核结果直接为不合格。

3.激励类指标采取加分方式。达到指标要求的可以确定奖励
加分,每项指标加2-6分,累计最高加20分。

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经营效益类指标分+股东回报类指标分+
管理提升指标分-约束类指标扣分+激励类指标加分。

(二)任期考核计分
1.任期考核结果权重为80%。任期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得100
分;超额完成的,每超过0.1-1%加1分,最高加大120%为止;
未完成的,每降0.1-1%扣1分。

2.任期各年度考核结果权重为20%,为各年度考核平均得分
×20%。

任期考核综合得分=任期各项考核指标得分×80%+任期各年
考核得分之和÷任职时间×20%。

第十三条董事年度(任期)考核综合得分确定为A、B、C、
D四个等级。A级优秀,考核得分≥90分;B级良好,80≤考核
得分<90分;C级合格,70≤考核得分<80分;70分以下为D
级不合格,仅兑现基本年薪,不计发绩效年薪,并对预发绩效薪
酬予以扣回。

第十四条考核年度、任期内,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公司
战略重大变化、个人工作变动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等,对完成考
核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
整或重新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

第五章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董事的其它薪酬、福利、履职待遇等事项按照相
关政策和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出席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
释,本办法的制定、修订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辽
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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