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 8月 1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人,实际与会监事 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荣璋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制定了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制定,满足 2025年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分配金额未超过授权金额上限等要求,且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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