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4,686,4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5.00%,权益变动后的合计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国信”)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年 5月 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78,481,254股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由 34.09%减少至 29.93%。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年 5月 14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 30%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即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连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1,231,123股,霍卫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81,353,733股,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92,584,8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9.93%。 2025年 7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8月 4日至 2025年 10月 31日),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93,72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5%),分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87,45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162,3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自前次权益变动(即 2016年 5月)至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即 2025年 7月),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授予、期权行权、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37%;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49%。综上,因上述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2.87%。 管连平先生于 2025年 8月 5日至 2025年 8月 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868,7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693,7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霍卫平先生于 2025年 8月 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1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6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综上,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3,440,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管连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67,402,377股,霍卫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7,284,060股,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84,686,4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00%,触及 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 2:上述表中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在巨潮资讯网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4,686,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其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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