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海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6:45:42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泰科:关于海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5-112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年 8月 1日至 2025年 8月 14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海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6.06元/股的 130%(即 33.878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可能触发“海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海泰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6月 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716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96,011.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5,588.47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7月 3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396,571,6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7月 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7月 3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 1月 3日至 2029年 6月 26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海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6.69元/股。

2、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召开了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由 26.69元/股调整为 26.43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3、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已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由 26.43元/股调整为 26.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9月 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4、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召开了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由 26.36元/股调整为 26.06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泰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6.06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海泰转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00%。

三、本次可能触发“海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年 8月 1日至 2025年 8月 14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海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6.06元/股的 130%(即 33.878元/股)。

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可能触发“海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海泰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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