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明阳电气(301291):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8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天成”)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博瑞天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公司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博瑞天成的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博瑞天成的担保余额为2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2、上表中“截至目前累计担保余额”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余额,包含以前年度签订但尚未期满担保合同所对应的债务余额; 3、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 05月 06日 3、注册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兴业西路 8号一楼 101室(增设 3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 25号 1楼 101室;2、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和裕东路 5号;3、中山市南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于意路 8号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园区 D3卡及 D4卡 01-25卡) 4、法定代表人:肖正 5、注册资本:5,01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2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主要条款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二)债务人: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在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六)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审议程序 3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3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 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64%。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4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