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3015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9:45:23 中财网
原标题:辰奕智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13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10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唐成富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6人,代表股份58,054,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57,95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03,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2人,代表股份104,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人,代表股份103,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1,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60%;反对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8%;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的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2,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反对8,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59%;反对8,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79%;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的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807%;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31%;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的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1,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60%;反对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8%;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2%。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807%;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31%;弃权3,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2%。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07%;反对 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1,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24%;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31%;弃权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45%。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4,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70%;反对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4,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70%;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9%。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44,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70%;反对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9%。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卫清女士、唐丹女士、赵耀先生、严开云先生、唐成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胡卫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7,952,4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09%。

胡卫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唐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7,952,9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90%。

唐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7,952,4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28%。

赵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严开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7,952,4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09%。

严开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唐成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7,952,4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28%。

唐成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春歌女士、刘力女士、叶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李春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7,95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4%。

李春歌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刘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7,95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4%。

刘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叶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7,952,91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4%。

叶文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宇琪、吴芷茵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