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实业(600667):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方涛、王毅勃、张光明、李佳颐、胡嘉玙、王晓宏、方皛、王成,其中王晓宏、方皛、王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公司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并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2025年至2028年度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1)投保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购买董责险有利于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鉴于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5年8月29日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方涛: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无锡市北塘区外经局科员;无锡市国资委干部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副书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部部长、副总裁、党委委员;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部(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挂职)。 现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无锡市总工会副主席(挂职);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毅勃: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电子工业部第十一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处副处长、总设计师、北京设计中心副主任、北京分院副院长、总体工艺工程设计院院长、微电子工程技术副总监、微电子工程技术总监、工业总院常务副院长、技术本部高级委员、副院长、工业总院院长、工业总院二院院长、电子高科技工程事业部总裁、发展总部主任、副总经理(高级副院长)、执行院长。 现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太极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蔚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毅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41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光明: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富士胶片(苏州)有限公司高级主管;天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佰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新义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制造总监、工会主席;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现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太极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佳颐:女,1989年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证券事务部法务管理、风控及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职工监事;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无锡产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国开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三角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展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国开金属资源(海南)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及法律事务部部长;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国楷商贸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佳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嘉玙: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计划财务部员工、风险合规部贷后管理;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投资发展二部副部长;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现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嘉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晓宏:女,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高级审计师。曾任郊区物资局机电设备公司主办会计;南长区南信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无锡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起人;无锡紫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皛:男,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任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成: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无锡微电子科研中心设计工程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六部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所长、产业专务;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中微晶园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产业部部长、副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副主任。 现任海速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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