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信恳智能(01967):盈利警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NFIDENCE INTELLIGENCE HOLDINGS LIMITED 信懇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67)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信懇智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根據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報告期間」)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審閱,與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本集團純利約人民幣13.0百萬元相比,本集團預計報告期間將錄得純利不超過約人民幣3.0百萬元。 報告期間純利減少主要由於收益及毛利分別減少約16.2%及44.4%,其主要由於(i)本集團與若干客戶終止合作,因本集團未能與該等客戶達成優惠的銷售價格;及(ii)毛利隨收入減少而減少,而若干固定成本無法避免。 本公告所載資料僅為根據董事會對本集團報告期間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評估及本公司目前所得資料作出,且並非基於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審閱或審核或本公司審核委員會確認的任何數字或資料,且相關資料有待調整。本公司正在審定本集團報告期間之實際業績。股東及潛在投資務請細閱預期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底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所刊發之本公司報告期間之中期業績公告。 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信懇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浩 香,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李浩先生、張必鍾先生、許世真先生、李碧女士及郝相君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周傑霆先生、慕淩霞女士及黃劍非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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