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鞍钢集K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8886.SZ 债券简称:24鞍钢集K1 债券代码:148957.SZ 债券简称:24鞍钢集K3 债券代码:148958.SZ 债券简称:24鞍钢集K4 债券代码:524050.SZ 债券简称:24鞍钢集K6 债券代码:524145.SZ 债券简称:25鞍钢集K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鞍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鞍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鞍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三期)受托管理协议》《鞍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鞍钢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文件,吴琨宗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谢峰不再担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2、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3、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二)影响分析 本次变动属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8月公告的《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本次变动属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4鞍钢集K1”、“24鞍钢集K3”、“24鞍钢集K4”、“24鞍钢集K6”、“25鞍钢集K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智策、邱雨辰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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