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伟星新材(002372):2025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伟星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变化及经济景气度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及同心圆业务拓展、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带来的风险,具体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32 第九节 其他报送数据 ............................................. 12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备查文件。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影响,塑料管道行业的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总量整体下滑,盈利水平普遍降低,但目前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管道生产国,行业体量仍然可观,行业表现出集中度增强,功能化、系统化、高端化、智能化转型明显,总体保持承压前行的发展态势。2025年上半年,国家连续出台稳增长、促消费、“好房子”“管网建设”等政策提振市场,但是终端消费信心不足、市场需求持续疲弱,地产深度调整,市政、基建等领域受限于资金压力。受此影响,塑料管道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洗牌持续深化,这对企业的产品创新、成本控制、渠道建设与品牌运营等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品牌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2、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 PPR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二是PE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采暖、燃气、排水排污等领域;三是PVC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等领域。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室内防水、全屋净水等同心圆业务,努力将其培育成新的增长引擎。 公司业务分为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零售业务主要采取经销模式,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工程业务采取经销与直销相结合模式,健康发展。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设立于1999年,是国内PPR管道行业的技术先驱,在塑料管道行业首创“星管家”服务品牌,成为行业服务标杆,引领行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同时,公司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管材)十强企业”“中国塑料行业突出贡献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口碑。 4、公司报告期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2025年上半年,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复杂性与严峻性进一步凸显。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关税冲击、贸易摩擦、地缘冲突等交织叠加,多重变量下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国内经济延续了“弱复苏+强支撑”的结构性特征,虽然总体保持了韧性,但投资放缓、出口受阻、终端消费疲弱,经济内生增长动能依然不足。内外交困之下,塑料管道行业发展明显承压,有效需求不足,行业竞争进一步白热化,企业普遍面临更大的生存和发展挑战。 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报告期,公司继续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共赢共创”的经营理念,聚焦主业攻坚与模式创新,狠抓战略执行,持续巩固竞争优势,强化高端品牌定位与品牌价值;同时,立足降本增效,紧扣“投入产出”主线,着力精益管理与风险防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33%;利润总额3.2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06%;虽然受外部环境与行业影响,报告期公司主要几项经营指标同比有所下降,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资产质地及运营质量依然良好。 报告期,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重点展开: (1)聚焦核心,精耕零售基本盘。一是聚焦管道主业,强化通路建设,并积极通过逆势攻坚、组合营销与价值共创,不断夯实零售发展根基;二是坚持“三高定位”,加快产品迭代和服务创新,聚力零售业务价值重塑,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快推进“同心圆”业务拓展与“伟星全屋水生态”落地,防水业务稳健增长,净水业务加速优化,市场渗透率逐步提升。 (2)强化转型提质,推动工程业务高质量发展。市政工程业务聚焦核心区域和优质客户,深度挖掘业务可持续潜力;同时,加快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和技术营销模式落地,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建筑工程业务一方面持续推进通路管理,强化优质客户与优质项目的开发;另一方面加快“好房子”和“非房”业务拓展,加速系统解决方案转型落地,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3)优化布局,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落地。一是以“一带一路”核心市场为基础,持续投放新产品,积极寻找新机遇,加快重点区域业务覆盖,加速构建伟星特色的海外业务模式;二是泰国工业园深度整合区域资源,强化战略协同,切实打造国际化制造与人才培育示向好,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4)数智赋能,打造强大的制造保障。一是全面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打造新质量绩效体系,持续提升品质保障能力;二是全面梳理生产模块数字化蓝图,通过优化业务流程与资源配置、迭代生产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数智水平,打造智造工厂;三是以“数字化”为抓手,深化精益管理以及成本费用管控,管理效率与效益不断提升。报告期,公司荣获“浙江省制造业质量标杆”等。 (5)深化研产销服协同体系,打造“硬核”产品力和服务力。一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市场、研发、技术、制造”紧密协同,持续开发和迭代产品,打造卓越产品力;另一方面全面升级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体验,不断向系统营销转型,打造专业服务力。报告期,公司荣获“2024年度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2024年度服务业行业龙头企业”等荣誉。 (6)激活组织动能,筑牢战略保障根基。一是深化“强将精兵+组织活力”策略,完善人才评价及培养体系,加快赋能提升,打造良将如潮、新人辈出的组织力;二是加快人才梯队与人才结构优化,不断提升人才质量和人均效能;三是文化引领,打造多元文化传播矩阵,全方位、多层次宣贯战略思路及伟星文化,增强团队活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沉淀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卓越的品牌运营能力 公司坚持以“高品质生活的支持者”为使命,致力于提供环保健康的产品、优质专业的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品质上乘、服务优质、信誉卓著”的品牌形象,成就“高端管道典范”。同时公司首创“星管家”服务,并不断完善升级,以“大责任”有效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深受市场的认可和好评。根据2025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伟星新材品牌强度和品牌价值位居全国建筑建材行业第6位,其中品牌价值首次突破100亿元;同时,公司荣获“2024年度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绿色建筑选用产品”“2025‘地热+’卓越品牌·产品奖”“浙江出口名牌”“‘上海品牌’认证”等荣誉。 2、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 公司在全国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渠道和高效的服务体系,具有销售、管理、物流、培训及服务等一体化职能,具备强大的市场营销和服务能力。目前公司在全国设立了50多家销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1、公司其他业务较上年同期下降36.42%,主要系本期材料销售减少所致。 2、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无。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环境变化及经济景气度下降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集中在建筑内给排水、城乡(室外)给水/排水排污、采暖、燃气等领域,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政策调控、经济景气度和消费信心等因素的影响。2025年上半年,尽管国民经济保持总体平稳态势,但地产行业承压、基建放缓、内需不足的情况依然突出,如果下半年宏观经济和行业景气度继续下行,叠加地产、基建市场的持续低迷,居民消费信心和意愿不足等因素,可能会继续影响塑料管道等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业务造成较大压力;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调整市场策略和业务模式,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形势,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国内塑料管道行业的发展趋于成熟与稳定,以及国际品牌、其他行业品牌企业的不断进入,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实力的规模企业日益增多,2025年上半年行业洗牌加速,品牌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价格战趋于白热化。如果公司不能在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优势,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同心圆业务拓展带来的风险。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营销渠道资源,进一步做强“伟星全屋水生态”,公司积极布局室内防水、全屋净水以及舒适家等同心圆业务。公司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树立品牌形象、建立服务标准、完善商业模式、获得消费者认可仍需时间,期间会面临市场、经营、管理、技术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属于石化下游产品,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为80%左右,其价格一定程度上会受能源价格、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2025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仍处于“低位盘整”态势,如果下半年发生地缘政治冲突或其他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能源价格上涨,亦或市场需求变化,都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如果公司没有做好充分的应对措施,将可能对公司的销售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5、商誉等资产的减值风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605.23万元,商誉剩余账面价值为1,348.51万元。公司未来会紧扣战略规划,继续推进收购兼并工作,若收购的标的公司经营未达到预期会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政策法规变动、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演变,保持战略定力和进取精神,有效防控风险,积极应对、精准施策、破局制胜,推动公司行稳致远。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 是 □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 是 √ 否 为加强公司长期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披露了《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 是 □ 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2024年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为:深耕主业、创新引领、深化转型,积极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透明信披,畅通多元化沟通渠道,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积极主动回报投资者,共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公司坚持“共赢共创”的经营理念,聚焦主业攻坚和转型升级,攻坚克难、守正创新,在行业持续承压、市场竞争进一步白热化的情况下保持了健康发展。具体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之“4、公司报告期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内容。 公司持续优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治理要求,制定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子(分)公司管理制度》等7个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法定披露与自愿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14年获评“A”。 公司持续深化多元化沟通机制,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通过组织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及现场投资者接待日、定期报告专题电话会议、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互动易”等平台和投资者热线沟通、参加投资者策略会等,与广大投资者保持高频、高效的互动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稳定进行现金分红。2025年5月,公司完成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785,933,994.00元;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43,120,792.8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00%。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恪守“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企业公民义务与社会责任担当,扎实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努力推动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 是 √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五、社会责任情况 创立至今,公司始终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承担“企业公民”的使命,将社会责任根植于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活动之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公司切实保障各相关方权益:有效维护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关爱职工发展,深化与供应商、客户的互利共赢,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并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帮弱、乡村振兴”号召,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与和谐社会建设。例如上海工业园参加“蓝天下的至爱”活动、“爱心流动轮椅”便民公益项目、帮扶困难学生等,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天津工业园积极响应“天津市北辰区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方案,捐赠善款用于乡村振兴。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慧星公司持有公司的2.76%股份、伟星集团持有公司的3.77%股份分别发生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行为。具体情况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5月1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5年7月,公司副总经理洪义华先生退休离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非金属建材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