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603567):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6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近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集团”)的通知,创达集团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第一期可交债”)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第二期可交债”)换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创达集团已于2023年4月11日完成第一期可交债的发行。本期可交债简称“23创01EB”,债券代码“137171”,发行规模9.1亿元,债券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19号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创达集团已于2023年6月28日完成第二期可交债的发行。第二期可交债简称“23创02EB”,债券代码为“137177”,发行规模0.9亿元,债券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59号公告。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40,996,51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37,232股,即以940,859,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1,128,892.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根据总股本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58号公告。 根据《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标的股票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标的股票价格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23创01EB”的换股价格自2025年8月20日起由13.50元/股调整为13.35元/股;“23创02EB”的换股价格自2025年8月20日起由10.69元/股调整为10.54元/股。换股价格调整后创达集团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仍足够换股。 公司将密切关注创达集团两期可交债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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