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300718):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0:25:30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轴承: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孙志华、嘉善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薇卿、褚晨剑、陆晓 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孙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善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盛投资”)、孙薇卿、褚晨剑。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2.84%下降至50.83%,其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百盛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通过百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陆晓林为公司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百盛投资、陆晓林以下合称“出让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 7,88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1.82元/股,交易金额487,481,610.0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长盛轴承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7,88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3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8月5日,出让方所持长盛轴承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的总股本比例
1百盛投资6,014,2502.01%2.02%
2陆晓林13,365,0004.47%4.50%
注1: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298,779,030股为基数,下同; 注 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 298,779,03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636,600股后的297,142,430股为基数,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7,885,5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1.82元/股,交易金额为487,481,61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百盛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通过百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陆晓林为公司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百盛投资与孙志华、孙薇卿、褚晨剑系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7,885,5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持股 数量(股)转让前 持股比 例拟转让股 份数量 (股)实际转让 数量 (股)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 数量(股)转让后 持股比 例转让股 份的来 源
1百盛投资6,014,2502.01%6,014,2506,014,2502.01%00.00%首发前 股份
2陆晓林13,365,0004.47%1,871,2501,871,2500.63%11,493,7503.85%首发前 股份
注 1:若以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总股本计算,询价转让后,百盛投资、陆晓林的持股比例分别为0.00%、3.87%。

注2:数据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百盛投资、孙薇卿、褚晨剑合计持股比例从52.84%下降至50.83%,其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孙志华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2褚晨剑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3孙薇卿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善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台升大道3号16号楼202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8/8(询价转让)   
权益变动过程(1)百盛投资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 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百盛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通过百盛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股票简称长盛轴承股票代码300718 
变动类型(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询价转让)601.42502.01  
合计601.42502.0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   
     
本次增持股份的 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
孙志华95,250,78131.8895,250,78131.88
嘉善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6,014,2502.0100
孙薇卿44,550,00014.9144,550,00014.91
褚晨剑12,060,0004.0412,060,0004.04
合计持有股份157,875,03152.84151,860,78150.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7,391,94525.9071,377,69523.89
有限售条件股份80,483,08626.9480,483,08626.9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5年8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 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 编号:2025-03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 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 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 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16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长盛轴承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 号受让方名称机构类型受让股数 (股)金额(元)受让股份占总 股本比例限售期 (月)
1锦福源(海南)私募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 理人3,050,000188,551,000.001.02%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公司1,141,50070,567,530.000.38%6
3J.P. Morgan Securities plc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1,031,00063,736,420.000.35%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公司803,00049,641,460.000.27%6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公司788,00048,714,160.000.26%6
6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226,00013,971,320.000.08%6
7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165,00010,200,300.000.06%6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公司150,0009,273,000.000.05%6
9湖南诚泽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147,0009,087,540.000.05%6
10UBS AG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74,0004,574,680.000.02%6
1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60,0003,709,200.000.02%6
12至简(绍兴柯桥)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50,0003,091,000.000.02%6
13矢量私募基金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50,0003,091,000.000.02%6
14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50,0003,091,000.000.02%6
1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公司50,0003,091,000.000.02%6
16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50,0003,091,000.000.02%6
合计-7,885,500487,481,610.002.64%-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建投证券向投资者发送《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8月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向共计129家机构投资者发送,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29家、证券公司26家、保险公司10家、合格境外机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8月5日20:30至22:30,组织券商合计收到 19份有效报价。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5年8月5日23:55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合计收到1份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1.82元/股,转让股份数量7,885,500股,交易金额487,481,610.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建投证券向本次获配的 16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2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16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 61.82元/股,转让股份数量7,885,500股,交易金额 487,481,61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询价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5年8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长盛轴承5%以上股份的股东孙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百盛投资、孙薇卿、褚晨剑。

2、出让方百盛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通过百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出让方陆晓林为公司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3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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