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600503):华丽家族关于现金增资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0:11:05 中财网
原标题:华丽家族:华丽家族关于现金增资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增资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华丽家族”)拟以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参与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和药物”“标的公司”)的配股融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交易”),且上市公司认购后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海和药物配股融资完成后总股本的5%。根据海和药物的配股融资方案,公司拟作为海和药物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的关联方,按每股价格4.75元认购海和药物新增股份不超过6,315.7895万股。上市公司最终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将在标的公司董事会确定认购额度调配结果后最终确定。本次增资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持有海和药物配股融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8.09%。

2、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海和药物是公司控股股东南江集团的参股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江集团直接及间接共持有海和药物约11.54%股权;同时,南江集团董事及股东刘雅娟女士在海和药物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了表决。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6、本次增资事项存在一定风险,具体请见本公告“八、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海和药物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配股融资方案,海和药物本次配股融资拟以其现有总股本718,243,65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为4.75元/股,海和药物股东可自身或由其控制或受同一主体控制关联方进行认配。如海和药物股东放弃认购的,其对应的配股认购额度将由海和药物董事会统一负责调配给愿意认配的其他股东。海和药物各股东将在2025年9月30日前明确是否参与本次配股认购,海和药物董事会届时将及时确定认购额度调配结果。

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与南江集团、海和药物签署了《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融资暨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作为南江集团的关联方,拟以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参与海和药物的配股融资,按每股价格4.75元认购海和药物新增股份不超过6,315.7895万股,且上市公司认购后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海和药物配股融资完成后总股本的5%。上市公司最终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将在标的公司董事会确定认购额度调配结果后确定。本次增资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持有海和药物配股融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8.09%。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8月10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次交易,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增资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林、王哲、王坚忠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同意该项议案。上市公司同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南江集团直接持有海和药物5.65%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南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海和药物5.89%股份,合计持股约11.54%。同时,南江集团董事及股东刘雅娟女士在海和药物担任董事。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人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要情况
南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南江集团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交易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91310000132441000A □不适用
  
成立日期1993/7/16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明城路1088弄7号1-2层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栋15楼
法定代表人刘雅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木 材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雅娟
关联关系类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 业 □其他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江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3
、业务情况
南江集团成立于1993年,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逐步成长为一家投资控股平台型集团公司,主要投资的业务板块包括:房地产、金融、生物医药、新材料、无人机、文化艺术和创业投资等一系列领域。

4、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南江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1-3月/ 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854,434.58852,555.19
负债总额209,529.69207,312.53
净资产644,904.89645,242.66
营业收入60,586.3112,155.25
净利润-1,544.76351.22
(三)其他情况说明
经查询,南江集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况。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70769807L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1/3/1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65号1号楼1层 102单元及4-6整层及2号楼4层整层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65号1号楼1层 102单元及4-6整层及2号楼4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丁健
注册资本71,824.365万元
主营业务药品委托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 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药 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 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 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丁健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前二十名股东信息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或姓名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丁健15,094.8921.02%
2BassaniteGemLimited5,294.167.37%
3上海合赢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06.766.14%
4西藏南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229.015.89%
5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4,057.335.65%
6RuipingDong2,636.123.67%
7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78.162.75%
8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64.862.74%
9平潭盈科盛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58.562.73%
10DragonMeritHoldingsLimited1,958.562.73%
11HuagaiHealthcareProspectCompanyLimited1,762.712.45%
12何上游1,632.152.27%
13宁波灏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4.292.23%
14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1,578.832.20%
15深圳市招银成长拾玖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3.862.01%
16上海混沌博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3.431.79%
1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盖康安慧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155.561.61%
18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9.531.49%
19 上海墨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91.52 1.38%

20上海联升承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79.281.36%
前20名股东合计57,079.5979.47% 
总股本71,824.37100.00% 
注:1、上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前二十名股东中,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丁健,上海合赢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丁健为一致行动人,丁健直接及间接合计拥有海和药物表决权的比例为27.15%;西藏南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南江集团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合计持股约11.54%;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uagaiHealthcareProspectCompanyLimited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盖康安慧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约6.82%;DragonMeritHoldingsLimited与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合计持股约4.93%。

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三)业务经营情况
海和药物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上海浦东张江核心园区,是一家自主创新,并专注于肿瘤领域创新药物的发现、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生物医药公司。

海和药物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依托自身在创新药领域突出的研发优势及临床开发经验,海和药物累计承担813 3
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 项上海市重点项目、项中科院个性化先导课题。海和药物关键研究成果荣登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表于医学顶刊,并在ASCO、AACR、ESMO等全球重点学术会议中发布。

海和药物拥有一支有全球化视野的科研和管理团队,以靶向药、表观遗传调节及联合疗法为核心,建立了以“生物标志物”为指导的精准医疗平台,布局了靶向蛋白降解技术,构建了技术先进、运行规范并与国际接轨的新药研发体系,涵盖了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包括早期药物发现、药物临床前评价与研究、药学研究与药品生产、生物标志物的发现和确认、医学战略规划、临床研究与开发、药物注册申报与药物警戒等单元系统,打造了具有竞争力的新药研发体系和产品管线。

海和药物历经十余年积累,目前已构建覆盖十多条研发管线,其中3款产品已在中国及日本实现上市,5款产品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其中两个处于关键注册II Best-in-class First-in-class
期),多个临床和临床前管线具备 或 潜力,覆盖肺癌、
胃癌、卵巢癌、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上皮样肉瘤(ES)、过度生长/脉管 畸形(PROS/PRVM)等多种实体瘤、血液瘤及慢性病、罕见病适应症,旨在满 足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海和药物的主要管线及其目前研发进展如下:注:上图中ON101系海和药物与中天(上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天”)合作产品,ON101对应《医药产品注册证》为上海中天所有。

1、已商业化的主要产品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和药物已有以下三款产品开始商业化:
SCC244(谷美替尼片):是一款针对MET14跳跃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的激酶抑制剂,已于2023年3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在中国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METex14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产品获批时填补了该适应症在国内的一线治疗空白。

2024年2月海和药物与大鹏药品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鹏药品”)就谷美替尼片达成独家许可协议,大鹏药品获得谷美替尼片在日本、亚洲(不含中国)和大洋洲的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独家权利,海和药物将获得大鹏药品的首付款、潜在里程碑付款以及销售分成。2024年6月谷美替尼片获得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具有MET14外显子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替尼还获得了美国FDA孤儿药认定。

RMX3001(口服紫杉醇溶液):是全球唯一一款获批上市的口服紫杉醇药物,在患者依从性上有显著的优势,给患者带来口服便捷的同时,提高了临床疗效。

其适用于一线含氟尿嘧啶类方案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胃癌患者的治疗,已于2024年9月获批。

ON101(香雷糖足膏):是海和药物与上海中天合作的创新类天然药物。海和药物参与了ON101的中国大陆上市的临床研究及注册工作,该产品于2023年11月经NMPA批准在中国大陆上市,用于治疗糖尿病足部伤口溃疡(DFU)。

ON101对应《医药产品注册证》为上海中天所有,海和药物按协议获得一定比例销售分成。

2、其他主要在研管线介绍
其未上市管线从临床前到即将获批均有分布,其中包括:
CYH33:一种高选择性靶向PI3Kα抑制剂,用于卵巢癌(OCCC)适应症及过度生长/脉管畸形(PROS/PRVM)。前者获得了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的PI3Kα
孤儿药认定,用于治疗“既往接受化疗后疾病进展或复发的携带 基因突变的卵巢透明细胞癌”,计划于2025年在日本申报NDA;后者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邀请进入“儿童抗肿瘤药物研发鼓励试点计划(星光计划)”,有望为青少年/儿童用药提供更多药物选择、作为国内在PROS/PRVM疾病领域的首个治疗药物,实现填补药物治疗方案空白。

HH2853: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款针对EZH1/2的双重抑制剂,用于上皮样肉ES T PTCL FL 2026
瘤( )、外周 细胞淋巴瘤( )、滤泡性淋巴瘤( )等,计划 年
起陆续提交ES和PTCL两个适应症的新药上市申请。

RMX3001扩展适应症:用于治疗复发性或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适应症的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6月取得CDE受理。

SCC244扩展适应症:该II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价谷美替尼对比多西他赛在既往接受免疫治疗(抗PD-1/PD-L1抗体)和含铂双药化疗后(联合用药或序贯MET
用药)出现疾病进展的驱动基因阴性且伴有 过表达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美国等国家进行。

I期及临床前项目:主要包括HH2710、HH3806、HHPR、HHTP、HHMT、
HHOS、HHANT等早期项目。前述项目均已完成PCC或先导化合物筛选,部分已进入IND阶段。

(四)专利情况
海和药物在知识产权方面已构建系统化专利保护体系,目前已获得112项发70 PCT 2023
明专利授权,另有 项中国及 国际专利处于申请或审查阶段。此外,年,海和药物核心产品谷美替尼相关专利“一类五元杂环并吡啶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201310245354.8)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银奖。

(五)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海和药物2024年及2025年1-2月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1-2月/ 2025年2月28日
资产总额201,923.88191,078.01
负债总额142,328.95133,076.51
净资产59,594.9358,001.50
营业收入32,267.257,682.37
净利润-20,936.27-1,60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25,272.66-1,755.63
2024年和2025年1-2月,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较前期快速增长,主要由于标的公司主要产品谷美替尼分别于2023年3月、2024年6月在中日获批上市,RMX3001口服紫杉醇的胃癌适应症于2024年9月在中国获批上市,随着多个已商业化产品逐步实现销售爬坡和放量、标的公司内部管控水平提升,标的公司的整体业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不会列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截至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2、经查询,海和药物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况。

四、本次增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一)海和药物配股融资方案及审批程序
1、配股融资方案
海和药物本次配股的对象为其现有全体股东,现有股东可通过自身或指定其控制或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方(以下统称“配股股东”)进行认购。

海和药物本次配股拟以其现有总股本718,243,65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2股的比例向配股股东配售。如现有股东未依照本次配股方案规定及时确认同意参与认购的,则视为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配股认购额度将由标的公司董事会统一调配给愿意认配的其他现有股东,多名现有股东均愿意认购前述弃权额度的,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按照其现有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数量的相对比例进行内部分配。

本次配股按每股价格4.75元认购,认购股东均应以现金方式支付配股认购款。本次配股价格系参考海和药物前轮融资价格、A股上市公司配股定价情况并经协商确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管线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2、审批程序
海和药物本次配股融资事项,已经海和药物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海和药物的估值情况
上市公司委托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海和药物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1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值,并出具了金证估报字【2025】第0097号《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所涉及的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以下简称“《估值报告》”),具体情况如下:1、估值对象和范围
估值对象:海和药物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估值范围:海和药物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2、估值方法和估值过程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

本次资产基础法已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进行估值,并采用多期超额收益法对企业账外研发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估值。在采用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MEEM)的五条管线等无形资产估值过程中,以被估值单位所提供的业务收入的未来盈利预测数据为计算基础,预测该专有技术在未来收益期的现金流贡献,确定仅属于委估药品权益的现金流,结合技术经济年限预测委估药品权益现金流的衰减情况,最后将无形资产预期合理寿命期内的各期现金流折现,确定估值。经资产基础法估值,被估值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76,386.88万元,在本次估值产品的渗透率按照目前市场上相关适应症药品的竞争情况模拟保守和乐观假设下的估值为341,984.58-401,054.58万元,增值额265,597.70-324,667.70万元,增值率347.70%-425.03%。

本次市场法通过与类似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分析被估值单位与参考企业的异同并对差异进行量化调整从而得到委估对象的市场价值的方法。经市场法估值,被估值单位估值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估值为338,900.00-413,300.00万元。

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作为最终估值结论,主要考虑到被估值单位的核心资产为5项新药管线,在资产基础法中已采用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对其价值进行了估值;市场法容易受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影响。因此,在比较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估值参数来源以及数据的可获取性与可靠性后,认为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可靠性优于市场法。

3、估值结论
《估值报告》选取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作为估值结论。经资产基础法估值,被估值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于估值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区间为人民币
341,984.58-401,054.58万元。

(三)本次增资定价的合理性
根据海和药物的配股融资方案及定价,折合其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34.1亿元。上市公司以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作为参与配股融资的决策参考,截至2025年1月31日,海和药物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为34.20-40.11亿元。海和药物的配股融资价格在合理估值范围内,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增资海和药物的价格合理。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安排
(一)协议主体及签署背景
甲方:海和药物
乙方:上市公司
丙方一:南江集团
丙方二:西藏南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一、丙方二单称“一方”合称“各方”,丙方一、丙方二合称“丙方”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经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合法审议通过,拟向现有股东实施“10配2”的配股融资(以下简称“本次配股”),配股价格为4.75元/股,现有股东可自身或由其控制或受同一主体控制关联方进行认配。如现有股东放弃认购的,其对应的配股认购额度将由甲方公司董事会统一负责调配给愿意认配的其他现有股东。

丙方系甲方现有股东,丙方二系丙方一全资子公司,本次配股前合计持有标的公司82,863,415股,根据本次配股方案,丙方有权由其关联方按丙方每持有10股认购2股新股,亦有权接受甲方董事会调配的认购额度。

乙方作为丙方一控制的上市企业,结合本次配股方案,经独立决策后有意参与本次配股,包括拟基于丙方持股数量认购,以及基于甲方董事会拟调配认购额度认购。

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配股事宜,甲方各股东将在2025年9月30日前明确是否参与本次配股认购,甲方董事会届时将及时确定认购额度调配结果。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认购价格:按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配股价格,即人民币4.75元/股。

认购款总金额: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配股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认购数量:乙方基于自身发展和投资需求,根据丙方在本次配股前对甲方所持股份82,863,415股,拟按每10股可认配2股的比例和甲方董事会配股认购额度调配情况进行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配股后甲方总股本5%,且受限于前述认购金额。

乙方最终认购款总金额及股份认购数量将在甲方董事会认购额度调配结果确定后,基于前述范围,按照乙方自行决定的认购数量予以最终确定,各方将另行就此签署补充协议。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支付认购款总金额。

(三)股份登记和交割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认购款总额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配后股东名册。股东名册需载明:股权登记日、包括乙方在内的标的公司各股东名称、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自上述甲方股东名册上载明的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应不晚于乙方足额缴款日起5个工作日)起,乙方根据法律规定及标的公司章程享有所认配股份对应的甲方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即完成本次配股乙方认配股份的交割。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本次配股完成后的相关备案、登记程序等。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按时、足额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3)法律法规规定或各方约定的其他应当由甲方享有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按照其股东会通过的配股方案,落实本协议项下配股认购额度调配事宜以及虽有前述9月30日的认购时限,但在合规情形下尽快明确调配结果,并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签发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册扫描件。

(3)甲方应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尽快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

(4)法律法规规定或各方约定的其他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义务。

(五)乙方及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丙方的权利
(1)丙方有权指定其关联方作为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参与认购。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依法取得其在本次配股中认购的股份。

(3)法律法规规定或各方约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及丙方享有的权利。

2、乙方及丙方的义务
(1)乙方及丙方应当配合甲方进行本次配股相关手续办理。

(2)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按时、足额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3)乙方及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备与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及认购甲方本次配股所相适应的资格,且乙方已获相应的授权或批准(如需)签署本协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各方约定的应由乙方及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协议生效、有效期、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调配给乙方的认购额度满足本协议项下乙方拟认购数量要求;
(2)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投资事宜已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本次配股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

(七)本次增资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增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2、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与关联方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方保持独立。

4、本次增资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管理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5、本次增资不涉及业绩对赌条款。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制定的未来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将继续顺应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夯实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业务,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谋求新的发展机会,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健的持续发展,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因此,本次投资布局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公司既定发展战略。

生物医药产业是上海重点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行业空间广阔,市场增长明显,政策支持力度大。海和药物是一家位于上海、聚焦肿瘤领域的创新药企业,目前已拥有多个已上市或处于即将商业化阶段的产品,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全球商业化潜力。

基于此,上市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和估值,并充分审视了标的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技术实力、产品布局、临床进展及商业化前景,认为该交易具备良好的中长期回报潜力,符合公司优化资产配置的战略目标,据此独立做出了投资决策。

上市公司财务结构稳健,资产负债率较低,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亦不改变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是公司对创新药中长期发展潜力看好的战略性财务投资,旨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健运营的同时,获取合理的财务回报,同时获得探索新兴产业的机遇及发展机会。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增资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伟林、王哲、王坚忠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增资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增资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风险提示
(一)交易实施风险
关于《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具体的认购总金额及认购数量,公司将结合海和药物董事会配股调配结果并基于本次战略性财务投资安排自行决策确定;在符合该协议生效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与《股份认购协议》其他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新业务领域,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生物医药行业发展前景等方面慎重作出本次投资决策。但未来的实际情况,如政策法规的变化、市场环境的变化、行业的竞争状况的变化以及海和药物自身的因素变化等,都将会对海和药物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同时,房地产行业与生物医药行业在监管政策、经营逻辑、盈利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若公司对生物医药行业的认知和跟踪不足,可能导致在投后管理、投后赋能等方面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从而影响投资回报。

(三)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风险
1、新药研发风险
创新药物的研制具有研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开发周期长等特点,且容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医药主管部门对新药审批经历的药学研究、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注册等多个环节均进行严格规定。虽然标的公司正积极推进在研创新项目的临床进展,提升在研产品的成药率,但药品研发仍存在临床实施效果不及预期、未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上市时间晚于计划时间或上市后销量未及预期及研发周期延长的风险。

2、新药商业化风险
创新药物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等过程才能实现最终的产品上市销售。将产品的临床优势转化为医生和患者的认知,需要强大的商业化团队、合理的商业化策略、高效的市场执行力,以支持和保障产品的商业化顺利开展。如果标的公司在上述商业化环节的推进不达预期或与合作方未能顺利达成合作销售安排,将可能对核心产品商业化进展造成不利影响。

3、行业政策风险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多项行业政策和法规的相继出台,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医药企业的技术研发、经营模式等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不能持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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