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赛诺医疗(688108):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异常波动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2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了《赛诺医疗关于公司新型药物洗脱支架系统获得美国FDA附条件批准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于2025年8月7日发布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产品获得FDA突破性医疗器械认证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调整。 ? 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提示的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阳光广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光德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光永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光福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孟蕾女士、孙燕麟女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自查,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了《赛诺医疗关于公司新型药物洗脱支架系统获得美国FDA附条件批准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于2025年8月7日发布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产品获得FDA突破性医疗器械认证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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