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603324):盛剑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3、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2月5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等公告。 4、2024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0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首轮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5、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2025年3月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6、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公司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更新至2024年度,并就其他变动事项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7、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其中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280.49万元(含49,280.49万元),并对本次发行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等公告及文件。 8、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2025年7月公司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自身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影响,经公司综合评估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自身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影响,经与多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取得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上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