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钦(600753):海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9:20:52 中财网
原标题:*ST海钦:海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海钦 公告编号:2025-063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本次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概述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人员近日查询银行账户时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庚星”)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户 性质账号申请冻结金额 (元)实际冻结金 额(元)
上海 庚星 能源 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营业 部一般户15**********79881,941.486.7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城中路支行一般户50************* 36881,941.4810,234.4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城中路支行一般户50************* 39881,941.48753.86
合计2,645,824.4410,995.13   
二、本次银行账户冻结原因
经公司自查,本次上海庚星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原董事兼总经理汤永庐及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梁明媚因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财产保全申请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查收到与本次银行账户冻结有关的法院正式法律文书。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有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依法妥善处理有关纠纷,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情况具体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户 性质账号申请冻结金额 (元)实际冻结金额 (元)
上海庚 星能源 有限公 司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基本户21******** ******821,287,217.05405,275.57
 中信银行上海徐汇滨江 支行一般户81******** *******271,121,911.48518,934.18
 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营业 部一般户15******** **79881,941.486.7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城中路支行一般户50******** *****36881,941.4810,234.4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城中路支行一般户50******** *****39881,941.48753.86
上海星 庚供应 链管理 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支行基本户15******** **2111,401,554.798,311.36
 交通银行宝山支行一般户31******** ********0711,401,554.792,458.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一般户81******** *******3212,271,554.7958.43
宁波星 庚供应 链管理 有限公 司中信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基本户81******** *******9612,583,873.00627,563.65
 平安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一般户15******** **1712,583,873.001,820.38
 招商银行上海共和新路 支行一般户12******** ***0212,583,873.0038,520.10

合计77,881,236.341,613,937.57
注:1、经公司财务人员通过银行柜台查询获悉,上表子公司的基本户与一般户存在超额冻结、重复冻结情形。

2、上表部分数据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10月25日、11月29日、2025年3月29日、5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2024-097、2025-017、2025-033)、《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

(二)公司子公司本次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实际冻结金额合计为10,995.1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0379%,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0.03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实际被冻结的账户金额为1,613,937.5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5.5702%,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5.3804%。

(三)本次银行账户冻结对上海庚星日常经营造成不便,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降低上述事项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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