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000919):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9:01:37 中财网
原标题: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0人,代表股份302,220,7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59,453,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人,代表股份42,767,36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9人,代表股份 42,830,3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6人,代表股份 42,767,3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6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857,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798%;反对32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86%;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67,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1518%;反对32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0%;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22%。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850,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774%;反对33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109%;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59,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1352%;反对33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6%;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22%。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35,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78%;反对1,14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77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44,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7.2323%;反对1,14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5%;弃权44,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4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远扬、李永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8月9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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