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07日 23:45:15 中财网
原标题:利和兴: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5年 8月 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年 8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25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号汇德大厦 1号写字楼 21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关于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 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9)
2.01修订《公司章程》
2.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5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8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9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3.00《关于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 2.00、3.00、4.00、5.00、6.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 1.00,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投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22日(星期五)9: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号汇德大厦 1号写字楼 2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8月22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娜
电话:0755-28191082-8019
传真:0755-28191082-8008
电子邮箱:ir@lihex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号汇德大厦 1号写字楼 21层,邮编:518131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3
2、投票简称:利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8月 2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 名称(全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 章年 月 日  

注: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 2025年 8月 25日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 2025年 8月 25日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关于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 以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公司章程》   
2.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5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8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9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3.00《关于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和“弃权”栏中选择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每一页均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无效。本授权委托书涂改无效。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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