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智微智能: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涂友冬、翟荣宣、张新媛持有的股份来源于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8月28日至 2025年 11月 27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本次拟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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