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楚环科技: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09:45:29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不超过548,3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69%)。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时,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钱纯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7年7月24日)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已调整为每股22.59元。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钱纯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
钱纯波股份 限售 承诺1、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3年 1月 25日,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 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 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 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 责任;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个 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 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 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纯波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钱纯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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