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7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9:16 阿特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阿特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3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25元/股、最低价为12.16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4,134.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91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25元/股,最低价为8.34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844,783.6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6 金冠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冠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2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2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0,447股,占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的比例为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97元/股,最低价为14.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1,139.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6 近岸蛋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近岸蛋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6 中控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控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以及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2025年11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96,397股,占公司总股本791,189,527股的比例为0.02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00元/股,最低价为50.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668.7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6 日科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科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64,902,614股)的1.08%。最高成交价格为5.7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1元/股,成交金额为28,053,752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致远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致远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0万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042%至1.6085%。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600.00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数量下限15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93,2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368%(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6,512,480股),最高成交价为2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632,322.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安科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科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9月11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0.00元/股调整为29.70元/股,由29.70元/股调整为29.6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和《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8%。最高成交价格24.8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200,442.00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蜂助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蜂助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公司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以公司总股本220,385,49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135,780后的股本,即218,249,71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24,971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2元/股调整为32.30元/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5,860,403股,同时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4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4.8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上月末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85,593,903的0.31%,最高成交价为4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0,850,838.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智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将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75元/股(含本数),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2025-071)。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1,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15.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113,7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中石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石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 /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5-01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3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5 21 www.cninfo.com 2024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6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为21.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64,0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5,990,782股,占公司同日A股总股本的0.3628%,最高成交价为317.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385,504,687.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深圳瑞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圳瑞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50万-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9.74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84.4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蓝思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蓝思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4.50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调整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7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3,683,957 A 0.07% 30.24 购公司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目前 股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22.50 107,871,803.0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元(不含交易 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①开盘集合竞价;②收盘集合竞价;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深信服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信服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80 / 币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4,9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5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938,67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1 / 2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润泽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泽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3,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7%;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6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 月1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034、2025-042、2025-048、2025-056、2025-061)。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11,276,886 0.69%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 为59.28元/股,最低价格为45.5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8,351,633.9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18:46 中胤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胤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胤时尚”)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9.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于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6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45,832.9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进行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三环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5,13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79%,最高成交价为3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423,107.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力盛体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盛体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5.2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4%;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7.6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25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1,802,400 1.0996% 16.4000 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549,9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通达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达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A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基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00元/股(含)调整为 14.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最高成交价为1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72,6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