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600307):酒钢宏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对《关于提名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副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核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审核了相关候选人的工作经验、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后一致认为: (1)董事长候选人杜昕先生、副董事长候选人侯名强先生具备担任 相应职务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提名杜昕先生、侯名强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副董事长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履行选举程序。 (2)总经理候选人侯名强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贾庆贤先生、曹世 海先生、王万里先生、窦敏瑞先生,总工程师候选人慕进文先生,安全总监候选人程峰先生,董事会秘书高欣先生以及总法律顾问候选人佟利先生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提名上述人员报经董事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2.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与关联方企业联合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借款 的事项后一致认为:公司联合关联方企业——宏晟电热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用于满足“酒钢富余煤气综合利用节能降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田飚鹏、贾萍、刘朝建 2025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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