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000520):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5-047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61,427.4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鑫,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炜,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继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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