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川高01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原标题:25川高01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395.48亿元(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8.6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4.84%。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9.06亿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49亿元、30.14亿元和28.55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5年6月6日出具的《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以及评级委托协议约定,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对评级对象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 发生可能影响评级对象信用水平的重大事项,评级委托方或评级对象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有关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评级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或者出现监管规定的其他情形,中诚信国际可以终止或者撤销评级。 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风险如下: 拟建项目较多,尚需投资规模较大,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二)债务规模及财务杠杆保持上升。公司建设任务较重,外部融资需求旺盛,跟踪期内债务规模持续增长,总资本化比率进一步上升,整体债务负担较重,财务杠杆仍处于较高水平。 (三)资产流动性仍较弱。跟踪期内,受行业重资产经营特性的影响,公司资产仍以收费公路及业务经营中形成的相关资产、股权和往来款项等为主,结构较为单一,且部分路产变现难度较大,2024年末存量资产受限比例超过65%,资产流动性较弱。 三、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四、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大幅波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06亿元、140.72亿元、103.69亿元和57.30亿元,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为主,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2022年因四川省内宏观经济变动导致高速路车流量下降从而通行费收入下降,2023年车流量增加,发行人经营净现金流好转且呈现较大增长,2024年车流量有所波动,通行费收入小幅下降。经营性现金流受外部影响因素较多,随着外部环境稳定,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有望持续向好。 五、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 2024 2,883.77 截至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 亿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 66.61%。该等受限资产主要用于抵/质押贷款。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资质优良,但较大规模的受限资产在公司的后续融资以及资产的正常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若未来公司因阶段性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借款,可能造成公司资产被冻结和处置,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六、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公司 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公司,其经营成果主要来自子公司,发行人母公司主要行使管理职能。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对子公司控制力度较强,能够有效控制子公司分红政策等日常经营管理。发行人下属各板块经营业绩稳定增长,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和人事方面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偿债资金来源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偿债能力的影响预计较为有限,但未来如果其相关子公司盈利能力及分红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下降,将导致母公司的财务及利润状况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 七、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等。 发行人承诺:按照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20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20%;在本期债券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前5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50%。 八、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九、上市情况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转让。 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安排将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发〔2025〕27号)来确定,并以上市公告披露为准。 十一、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十二、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目 录 声 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 录...........................................................................................................................6 释 义...........................................................................................................................8 ...........................................................................................11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11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12 第二节发行概况.......................................................................................................22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22 二、认购人承诺......................................................................................................25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26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26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9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30 ...........................................................................................31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31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32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33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35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37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53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54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100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100 .............................................................................................101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101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109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110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119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0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146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47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157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157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159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159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159 三、其他重要事项................................................................................................160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60 第七节增信机制.....................................................................................................167 第八节税项.............................................................................................................168 一、增值税............................................................................................................168 二、所得税............................................................................................................168 三、印花税............................................................................................................168 四、税项抵扣........................................................................................................169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170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70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173 三、定期报告披露................................................................................................173 四、重大事项披露................................................................................................173 五、本息兑付披露................................................................................................173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175 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175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176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178 四、受托管理人....................................................................................................193 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229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229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232第十二节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234第十三节备查文件.................................................................................................265 一、备查文件内容................................................................................................265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265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26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五)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无。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而高速公路投资规模大、债务融资比例高等特点致使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较高。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98%、67.91%、67.83%和68.60%,已处于较高水平。 若未来发行人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则有可能出现资产负债率上升、无法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息的风险。 2、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建设期需要较高的资本投入。随着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进一步推进,需持续追加项目资本金,从而导致发行人未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资本支出的增加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资产流动性偏低的风险 由于行业特性,发行人资产结构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73、0.50、0.75和0.73,速动比率分别为0.62、0.44、0.67和0.64。基于行业特性原因,发行人存在资产流动性偏低的风险。 4、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2,883.77亿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66.61%。该等受限资产主要用于抵/质押贷款。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资质优良,但较大规模的受限资产在公司的后续融资以及资产的正常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若未来公司因阶段性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借款,可能造成公司资产被冻结和处置,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5、部分业务板块毛利率偏低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除车辆通行费业务外,发行人业务板块还包括能源销售、大宗贸易、工程施工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等,其中,能源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2.87%、12.63%、12.15%和15.28%,大宗贸易毛利率分别为1.03%、3.06%、1.80%和1.11%,工程施工毛利率分别为6.83%、0.01%、0.07%和0.12%,均相较于发行人主营业务车辆通行费收入毛利率明显偏低,因此对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 6、财务费用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715,577.48万元、652,032.21万元、630,277.10万元和272,636.5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12.06%、13.76%、11.17%和12.11%,占比较高,发行人面临财务费用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7、未分配利润为负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67,763.24万元、-691,041.75万元、-437,932.14万元和-354,399.95万元,发行人存在未分配利润为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风险。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主要为前期亏损累计所致。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4,873.44万元、301,374.32万元、285,491.09万元和95,395.14万元,发行人盈利能力呈现好转趋势。未来随着发行人路网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以及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到位,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会保持稳步增长。 8、投资收益占比变动较大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220,233.48万元、128,940.80万元、93,530.47万元和23,454.48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61.75%、38.63%、29.78%和22.48%,发行人存在投资收益占比及其变动较大的风险。2022年金额及占比较大主要是因为当期处置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0%股权、四川蜀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9.28%股权及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96.67%股权等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2023年投资收益主要是发行人按权益法对四川路桥、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产生,较2022年减少91,292.68万元,下降41.45%,主要系2022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较大所致。 9、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0,632.08万元、1,407,243.96万元、1,036,906.59万元和573,026.71万元,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为主,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2022年因四川省内宏观经济变动导致高速路车流量下降从而通行费收入下降,2023年车流量增加,发行人经营净现金流好转且呈现较大增长,2024年车流量有所波动,通行费收入小幅下降。经营性现金流受外部影响因素较多,随着外部环境稳定,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有望持续向好。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公路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一般比其它行业低。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其影响将逐渐明显。就发行人运营的收费公路而言,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经济活动对交通运输需求的变化,从而导致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的变化;此外,由于四川省地处我国西部地区,虽然近年来受到国家西部大开发等政策影响,发展势头较好,但整体经济实力仍然较弱,若未来经济增长放缓,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车辆通行费收入的增长。 2、公路资产整合风险 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完善交通建设投资和经营管理平台,各地政府逐渐加大对所属公路资产整合力度,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运用,公路资产的整合必然会伴生诸多不确定性。在深化国有资产改革的背景下,未来如果对高速公路资源进行整合,发行人的业务可能会产生影响。 3、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的风险 高速公路由于车辆的昼夜使用会受到正常磨损。因此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需要定期对路面进行日常养护,必要时进行大修,以保证路面具备良好的通行条件。如果大修所涉及路产范围大,维修时间长,一方面会增加发行人的养护成本,另一方面会造成通行质量与交通流量的下降,进而影响通行费收入和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近年来,发行人积极推进预防性养护,重视防毁损检查和巡查,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同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养护效果,降低养护成本,拉长了大修周期,极大程度降低了因大修所造成营运风险。 4、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与其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有密切的关系,水泥、沙石、钢材、沥青等主要原材料的成本比例在总成本中占比较高。因此,未来如果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将导致发行人施工总成本上升。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给发行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正常建设带来不确定性,直接导致运营成本的上升,不利于发行人的成本控制与管理。 5、不同交通方式竞争的风险 在运输领域,高速公路与铁路、航空、水运等运输方式在运输成本、交通时间、便捷程度方面不同,给交通需求者提供了不同的选择,造成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竞争。近年来,国家针对不同的交通运输形式相继作出了相关规划,力图各个领域均衡发展、互补互利、互相竞争,以此推动我国交通系统网络的快速、高效、健康发展。针对发行人而言,在交通运输方式不断丰富,消费者选择面逐渐拓展的情况下,可能对其下属的高速公路车流量造成一定影响。 6、重大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状况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四川省为全国地震发生率最高的省份之一,同时其复杂的地形地貌致使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时常发生。发行人建设和经营的高速公路多需穿越大山、大川,易受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影响。发生自然灾害后一方面将增加发行人项目后期的维护成本,另一方面发生灾害后道路阻断将会对车流量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通行费收入。因此,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状况发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7、区域路网不完善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发行人周边路网的格局将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方面,新开通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相邻、并行的公路将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形成竞争,可能分流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新开通的与公司经营的高速相连的公路将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目前,发行人经营的高速公路所在的部分区域路网还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协同效应,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8、新建路产培育期较长风险 高速公路企业的通行费收入较为稳定,但新建路产培育期较长,行业整体通行费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发行人在建高速公路建成后获得稳定的车流量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培育期,加之培育期路产运营尚不成熟且财务成本较高,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9、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投资管理的高速公路营运路段共42条,其中,部分高速公路经营期限将于近年到期,考虑到原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均未对到期续期作出明确安排,因此,存在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施工风险 发行人在建和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是涉及复杂情况的系统工程。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征地费用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施工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施工期延长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2、股权划转或转让风险 2010年11月16日,川高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根据协议,川高公司将其持有的四川成渝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交投集团。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交投集团将持有四川成渝公司31.88%的股份,川高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成渝公司股份。 2022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四川路桥向发行人发行股份购买发行人持有的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0%股权、四川蜀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9.28%股权及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96.67%股权。2022年11月18日相关工商变更完成,发行人不再持有上述三家公司股权。2022年12月2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公司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四川路桥向公司定向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前述交易的交易对价,支付完毕后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四川路桥667,952,326股股份和997,162股股份,占四川路桥总股本10.73%和0.02%。本次资产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四川省人民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因此在未来经营中,有可能出现公司股权无偿或低于市场价格划转或转让的情况,并导致发行人经营收入减少,可能对发行人持续满足发行条件构成负面影响,并可能对本期债券的兑付产生影响。但是,近年来发行人的各级行政主管机关已经进一步加强了市场操作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行政不干预市场规则等,因此,未来发行人因股权划转或转让带来的风险较小。 3、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总计54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8家,控股子公司36家,业务涵盖公路建设及开发;征收过路费,洗车费;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咨询;公路有关的服务性设施;引进新技术和材料等,同时公司还承担大量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还将进一步扩大。为能在统一协调下发挥整体优势,发行人在战略管理、投资决策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4、安全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运营的高速公路在施工建设、运营管理中会遇到安全问题,包括施工建设安全事故、运营管理安全隐患等因素。如果在项目建设、道路维护、路政管理、查处违章超载等行为中有任何处理不当的情形,则可能导致安全方面的事故,进而对发行人的成本控制、项目建设进度、正常经营和形象声誉等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有往来的关联方较多,采购、出售商品和接受、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金额较大。虽然公司对关联交易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依据公允定价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但仍然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工程质量管理风险 发行人承担的项目均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环节多、施工技术复杂、项目组织系统性强,因此管理、资金、人文环境、自然条件或其他条件变化都会影响工程质量。若发行人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管理不到位、技术运用不合理或技术操作不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隐患,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7、监事缺位的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应设监事3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在任监事2名,存在监事人数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情况,发行人后续将尽快完成监事人选的补增,该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发行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但不排除因监事缺位无法履职,后续对发行人的管理机制、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发行人存在监事缺位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业务,属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但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指导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国务院2004年9月颁布、同年11月实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应当坚持发展非收费公路,西部地区收费最高年限为30年,收费期限的限制对高速公路投资经营企业会造成一定影响。此外,201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颁布了《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要求在各省级政府组织下,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为通行费收入,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清理与规范公路收费,收费价格及政策调整趋势日趋明显,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及收费情况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环保风险 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废气、粉尘、噪音等环境问题。随着车流量的增长,高速公路沿线噪声可能提高,汽车有害气体排放量和大气粉尘含量也将增加。环境治理和国家环保政策的调整将可能加大公司营运成本。 3、“绿色通道”政策风险 2008年末,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四川省根据该《意见》对省内部分公路实行“绿色通道”。2010年11月26日,交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转发该通知,将“绿色通道”政策执行范围由原本国家确定的“五纵二横”公路扩大到全部收费公路。 “绿色通道”政策未来若出现进一步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收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4、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风险 2012年8月,《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根据该通知规定,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可以免费通行。若国家进一步扩大免费通行时间及车辆范围,可能对发行人收费情况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5、环保政策的风险 发行人所承建的多为公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虽然目前发行人已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将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但随着我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可能会致使发行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大,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6、安全生产政策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制定了系列安全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生产目标和安全控制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明确集团内各管理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发行人的行业特点决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在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两方面,发行人在集团内部分别建立了电力、公路、航运、航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对重大易发生事故提前预防,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但是随着国家陆续出台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政策,发行人如果出现较大责任事故,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对外融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7、政府收费还贷性质高速公路不计提折旧的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对政府收费还贷性质高速公路的路产暂不计提折旧,政府还贷公路因其社会公共产品属性,不计提折旧,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没有计提折旧的省份包括:广东省、陕西省、云南省、青海省、福建省、黑龙江省以及四川省,未来折旧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业绩。 8、会计处理调整风险 2022年发行人部分路段实际车流量与工程可研报告预期数据差异较大,发行人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差异较大的路段进行了重新评估,据此调整各路段剩余期间总车流量并重新计算2022年及之后年度折旧金额。该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后续会计处理不影响发行人总折旧额的计提,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当期公司的业绩。如未来发行人部分路段实际车流量与工程可研报告预期数据差异较大,发行人或将对其进行重新评估,并可能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9、收费标准调整的风险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车辆通行费收入,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须在符合国家相关收费政策的条件下,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因此,收费价格的调整趋势、未来收费价格在物价水平及总体成本上升时能否相应调整,仍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如果收费标准向下调整,或者在外部价格指数上升造成发行人成本增加时收费标准未相应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车辆通行费收入。 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2年7月25日,发行人2022年第11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申请注册10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可续期债券不受此限制),具体以证监会注册及蜀道集团批复为准。 2023年12月12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出具《关于川高公司注册公司债的批复》,同意发行人申请注册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可续期债券不受此限制)。 发行人于2024年6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67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11月7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6年至2030年每年的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30年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生产性支出,具体包括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根据发行人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安排将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发〔2025〕27号)来确定,并以上市公告披露为准。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年11月4日。 发行首日:2025年11月7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5年11月7日,共1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5年11月7日,共1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批复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967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发行人拟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生产性支出,具体包括项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根据发行人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 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采取有效内部控制措施,合理配置补充流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确保补充流动资金遵守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发行人将提前做好临时补流资金的回收安排,于临时补流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的相应付款节点的孰早日前,回收临时补流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专项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禁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公司承诺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纳入资金归集范围 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集团公司设立资金中心作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以及对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等工作。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设资金监管专户,不纳入归集账户范围。 同时,相关安排不会对发行人自由支配自有资金能力造成实质性阻碍,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2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5亿元全部计入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5年6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以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流动比率由0.73上升至0.74,短期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实际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967号),发行人注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公司债券。2024年8月20日,发行人完成该批文项下第一期债券“24川高01”发行;2024年9月13日,发行人完成该批文项下第二期债券“24川高Y1”发行;2024年11月21日,发行人完成该批文项下第三期债券“24川高V1”发行;2024年12月9日,发行人完成该批文项下第四期债券“24川高KY02”发行;2025年2月24日,发行人完成该批文项下第五期债券“25川高K1”发行;2025年2月28日,发行人完成该批文项下第六期公司债“25川高Y1”发行;2025年4月22日,发行人完成该批文项下第七期公司债“25川高KV1”发行。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967号),发行人注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25川高KV1”于2025年4月22日发行。 表: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年、%
(二)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良好,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约定用途、用途变更调整情况与实际用途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偿还乡村振兴领域的有息负债,上述公司债券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的情况。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或在存续期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勇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944,127.68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944,127.68万元 设立日期:1992年7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174123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61556826、028-61557692 传真:028-61556797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黄璐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28-61557692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高速公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土木工程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旅游资源开发;商品批发与零售;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住宿业;餐饮业;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广告业;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址:https://www.scgs.com.cn/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原四川省成渝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和四川蜀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特许经营企业。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注: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四川省国资委和四川省财政厅,其中,四川省国资委持股90%。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四川省国资委的授权,四川省国资委依法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1]116号),蜀道集团定位为省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四川省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批准蜀道集团章程和决定蜀道集团的重大事项。因此,蜀道集团实际由四川省国资委控制,蜀道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从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二)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蜀道集团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争议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1、基本情况 蜀道集团系经川府函[2021]1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川国资改革[2021]11号《关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由交投集团与铁投集团采用新设合并方式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而成。 根据相关文件批复,四川省国资委对蜀道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蜀道集团成立于2021年5月26日,注册地在成都,注册资本542.26亿元。 合并前的交投集团和铁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蜀道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的交投集团和铁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蜀道集团。 2、主要业务 蜀道集团定位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交通强省”战略的重要载体和全省交通建设领域的主力军,对所投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战略管控为主,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培育、资本运作和投融资,发挥省属国有资本在交通产业领域的战略支撑作用,更好推动“四向八廊”战略性综合交通走廊建设。 蜀道集团业务涵盖公路铁路投资建设运营、相关多元产业(交通物流、交通服务、交通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矿产及新材料投资、清洁能源投资等)、智慧交通、产融结合四大板块。 3、资产及收入规模 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蜀道集团2024年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末,蜀道集团的总资产规模为15,002.50亿元、总负债规模为10,437.21亿元、净资产规模为4,565.2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57%。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571.03亿元、利润总额为90.77亿元、净利润为59.06亿元。 4、所持企业股份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蜀道集团拥有发行人100%的股权,且所持发行人股权未对外质押,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四川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指导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加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宏观指导;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主要子公司。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存在3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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