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688529):豪森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0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德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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