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视频接入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晓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990,303,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86,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3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3,503,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8人,代表股份53,503,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3,503,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03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1,2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3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26%;反对1,2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6%;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68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9%;反对1,2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弃权3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19%;反对1,2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2%;弃权3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68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9%;反对1,2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弃权3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19%;反对1,2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2%;弃权3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68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7%;反对1,2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6%;弃权3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79%;反对1,2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83%;弃权3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4审议通过《可转债存续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68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5%;反对1,2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弃权3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44%;反对1,2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2%;弃权3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5审议通过《票面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1,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3%;反对1,2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6%;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1,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62%;反对1,2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83%;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6审议通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4,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6%;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弃权3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4,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27%;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3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7审议通过《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3,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5%;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弃权3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3,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08%;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3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8审议通过《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5%;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弃权3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99%;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3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9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2%;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43%;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0审议通过《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3,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3,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0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1审议通过《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2审议通过《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3审议通过《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4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510,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9%;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5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710,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88%;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5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5审议通过《向公司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6审议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7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8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9审议通过《债券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8,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0%;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8,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96%;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20审议通过《评级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0%;反对1,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00%;反对1,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6%;弃权3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21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7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3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03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9%;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3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8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03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9%;反对1,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3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89%;反对1,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6%;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03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9%;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3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8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045,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0%;反对1,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7%;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45,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93%;反对1,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2%;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989,03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9%;反对1,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7%;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3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85%;反对1,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2%;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03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5%;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3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11%;反对1,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0%;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0,009,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2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209,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8%;反对2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025,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9%;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25,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14%;反对1,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魏伟、陈珊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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