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60308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客观独立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的、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公司应当为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独立董事组织专门会议,确定会议日期、时间及地点,分送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撰写会议记录;协调、督促公司职能部门或顾问咨询机构完成独立董事委办事项;负责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上报董事会,根据审议结果起草文件并负责下发,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专门会议的档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