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讯]天富龙: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金额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增加投资金额。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新增公司分公司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全资子公司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龙科技”)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其以借款或增资形式实施该项目,并同意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拟购置土地新增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金额事项已 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3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944,236,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321,588.68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55,914,411.32元,其中超募资金为65,914,411.32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97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