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曾凡强为项目合伙人、朱智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中汇所委派洪海莉接替朱智俊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曾凡强、洪海莉。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