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2025年10月26日 18:21:42 中财网
原标题:恒达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曾凡强为项目合伙人、朱智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中汇所委派洪海莉接替朱智俊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曾凡强、洪海莉。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角色成为注 册会计 师时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 司审计时 间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 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 核过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家数
曾凡强项目合伙人2009年2023年2008年2023年2家
洪海莉签字注册会计师2020年2017年2020年2025年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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