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6日 16:25:57 中财网
原标题:华明装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78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699号上海圣诺亚皇冠假日酒店3楼诺亚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在审议议案1时,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该股东公(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3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海晶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邮编:200333
传真:021-52708824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5、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受托人姓名/名称)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受托人姓名/名称)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类别:
委托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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