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百利天恒: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时间:2025年10月26日 15:55:04 中财网
  CFi.CN讯: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878.4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99万元(不含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73,81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3,999,98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945,808.9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1,054,180.03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5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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