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6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董舒
姓名:严盛辉
姓名:杜志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6.8万元(含税)。公司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06.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6.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4年度,立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所所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经与立信所协商,并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为306.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6.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会监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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