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300958):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2:05:38 中财网
原标题:建工修复: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因工作调整,建议路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李笑雪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任期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笑雪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7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李笑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外,与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李笑雪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由董事会提名李笑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拟离任董事情况
因工作调整,建议路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路刚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拟任非独立董事在股东会完成选举前,路刚先生仍须履行相关职责。路刚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路刚先生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路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路刚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及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路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李笑雪女士简历及情况说明
李笑雪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任山东鲁能商贸有限公司贵和商厦总经理办公室秘书;2004年4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恒泰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务专员;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律合约部副经理;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风险管理部副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8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律合约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约部副部长;2015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2023年10月至2025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李笑雪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7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李笑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中所列的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的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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