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东方钽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59,281,818股,发行价为1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627,088.84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22,703.6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204,385.2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实际到账金额为671,253,953.40元,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承销费3,373,135.44元(含增值税)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931903241510608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8日出具了XYZH/2023YCAA1B01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该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山冶金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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