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三孚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聘期已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2024年末,中瑞诚拥有合伙人51名、注册会计师28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名。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9,616.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62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4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合计赔偿金额8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涉及人员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燃,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立范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财务报表审计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合计60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6年,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聘期已满,公司履行相关选聘程序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与独立性,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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